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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个养殖厂需要哪些手续?

来源:www.ahlulin.com   时间:2023-08-23 01:22   点击:74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办个养殖厂需要哪些手续?

1、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建养殖场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农业部令(2010年 第7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符合以下条件:

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

一、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二、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五)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六)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三、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二)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三)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四)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六)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四、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

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五、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六、 种畜禽场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三)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者措施;

(四)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

(五)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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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鸡养殖要啥手续?

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说明的是没有“禽畜养殖证”这个说法,养殖畜禽应该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一、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选址、工程设计和施工。

二、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当向仪征市农委或行政服务中心市农委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管理制度材料和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

3、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资格证书复印件;

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5、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新办场除外);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仪征市农委或行政服务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内容。

附、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

(一)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2、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3、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二)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2、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3、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4、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5、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6、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三)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1、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2、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3、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4、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5、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6、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四)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五)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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