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什么是专利?版权是什么?

56 2023-10-23 04:47 admin    手机版

一、什么是专利?版权是什么?

专利权和版权(著作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分别由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保护。

专利权是向知识产权局申请审批授权后获得的,版权自创作完成时就存在了。

专利有三种,一种叫外观设计,也就是产品的外观,它保护的是一种具有美感的形状、图案、色彩之间的结合,未经你允许,别人不可以用这个外观设计。另外两种叫发明和实用新型,它们保护的是一种对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改进、对方法改进提出的技术方案,授权之后未经你允许别人不可以用这个技术方案。

可以这样区分它们:人们为了繁荣和丰富生活,有人会写书、会制作音乐、歌曲、电影电视来丰富文化生活,这些被创造出来的东西用著作权法来保护,使创造者受益,它们偏向于文化生活;也有人对各种产品的外观做出各种新颖美感的设计,它们给人带来一种艺术美感,偏向于艺术创作(当然这个创作不同于画画那种创作);也有人为解决各类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在技术层面提出各种新的方案,它们提供了人们解决各种问题的手段,偏向于技术。后两者被归为专利法保护,前者归为著作权法保护。也就是它们都是保护人们的创造成果,只是人们创造出来的东西属性不一样,分类不一样,相应的法律不同,权利的行使也不同。

二、外观专利和著作权的区别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 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

外观专利与著作权有以下区别:

(1)两者的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所保护的并非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权则不同,专利法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达形式而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

(2)两者的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独创性”与“首创性”即两者保护条件的差异。

( 3)两种权利产生程序不同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均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而相同内容的几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排斥了其他有相同创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权利的可能性,所以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专利权的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经过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专利证书等程序才能产生。

(4)两者的适用领域不同 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而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

三、是否构成外观专利的侵权?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有三个步骤:一、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二、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有关商品的分类。三、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四、外观设计专利权

答案是B。一种酒的外包装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 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一般而言,外包装运用的就是形状(例如可口可乐的流线瓶),色彩(例如百事可乐的全蓝色包装)和图案(例如肯德基的上校头像)来使得自己区别与其他的商品甚至服务,以上我说的三个例子就都可以获得外观设计专利。 A,具有新功能的打印机是实用新型。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打印机这个实体本身是发明专利,但是这里其实只是打印机基础上的一个小改进,比打印机的发明的技术水平低得多,一般可以用实用新型进行保护,其技术含量高于外观设计,低于发明。 C和D可以作为发明专利进行保护。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C和D都属于方法专利,在这个专利体系中,实物可以享有来自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发明三种不同类型的保护,但是方法本身,只可以用发明专利来保护。其技术性最强,保护最严格,保护时限也是最长的。 当然,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法有很多,例如C和D,甚至A都可以用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这样就可以不受专利保护时限的限制,可以一直不对公众公开。例如可口可乐的秘方就是那样。商业秘密的定义是有一定价值,公众未能知晓,权利人已经采取一定保密措施。商业秘密的不足就在于,一旦泄密,任何人都有权限使用,不受保护年限和专用权的约束,除非是通过不合法手段得知其商业秘密。 酒的外包装,除非有特殊工艺或者新型材料,否则一般作为外观设计保护比较可行,当然,考虑到申请的成本和时限的限制,除非其外包装很有商业价值或者被赋予了品牌的特殊信息,否则很少人会特地用外观设计专利来保护。 请放心,我自己就是搞知识产权的,这些信息不会出现根本性误差。如果有其他疑问,欢迎再联系。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