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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养殖档案保存时间?

130 2024-03-18 21:50 admin    手机版

一、牛养殖档案保存时间?

20年

第二十二条 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禽为2年,牛为20年,羊为10年,种畜禽长期保存。

第二十三条 从事畜禽经营的销售者和购买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更新防疫档案相关内容。

销售者或购买者属于养殖场的,应及时在畜禽养殖档案中登记畜禽标识编码及相关信息变化情况。

第二十四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及种畜个体养殖档案格式由农业部统一制定。

二、养殖场档案不全如何处理?

:先去环保局管理科领取一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咨询表,把内容填写清楚,拿着这份材料、建设项目的位置、周边具体情况、土地合同等去环保局保卫科提交材料,然后等环保局出报告,亲自到现场勘查,待勘察通过且审批通过后,就可拿到这个证书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养殖的项目涉及水土保护的,还需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若是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需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所以具体的情况要去环保局问清楚,争取一次搞定。要想搞养殖,上述证件缺一不可。万一遇到问题,解决起来也有相关证件证明。

三、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符合备案范围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信息收集管理的行为。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办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本办法进行备案。备案畜禽养殖场(小区)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相关扶持政策。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场是指饲养某一特定畜禽、具备一定条件、生产经营管理主体明确统一的畜禽养殖单元。畜禽养殖小区是指饲养同一畜禽,实行分户饲养、统一管理,具备一定条件、达到一定规模的集中养殖区域。

第五条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备案工作,负责对外公布办理畜禽养殖备案的条件、程序。省、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达到以下规模标准的应当进行备案。

畜禽养殖场:猪存栏300头以上;牛存栏10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家禽存栏1万只以上;兔存栏1000只以上。

畜禽养殖小区:猪存栏1000头以上;牛存栏200头以上;羊存栏500只以上;家禽存栏2万只以上;兔存栏3000只以上。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由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畜牧业发展实际进行调整。

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由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第七条申请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选址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水源、土壤、空气符合相关标准。

(二)建设布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生产区、生活区、隔离区、污物处理区明显分离,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三)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畜禽养殖小区应当实行统分结合的经营管理体制,在畜禽分户饲养的基础上,通过成立畜禽养殖合作组织或服务组织,实现统一经营服务。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制定并实施完善的兽

四、涉农档案的类别分为几类?

涉农档案根据不同的内容、形式、载体、管理特点等方面,可分为多个类别。常见的涉农档案类别有:土地档案、农业技术、农业保险、农业物资、农产品流通、农机具档案、农村建设、农村土地利用、农村信用、农村经济组织、乡镇村干部、农村社会事务等。

这些档案记录和反映了我国农村发展的历程、特点和成就,是了解和研究中国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料依据。

同时,建立完善的涉农档案管理系统,有利于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保障农村文化遗产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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