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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天气的预防和治理措施有哪些

来源:www.ahlulin.com   时间:2023-08-28 23:49   点击:234  编辑:admin   手机版

雾霾天气的预防和治理措施有哪些

雾霾治理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量、制定相关国家法律、积极发展生态公益、增强公民的环保意识。

1、严格控制污染物排量

控制重点行业污染和扬尘治理。强化各类烟粉尘污染物治理,推进未淘汰设备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确保颗粒物排放达到新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快重点企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

发展绿色交通,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大力发展城市公交系统和城际间轨道交通系统,鼓励绿色出行,积极推广电动公交车和出租车,大力发展电能、太阳能等新能源汽车。

2、制定相关国家法律

继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重点细化法规,加强执法和监督,加大环保机构的立法、执法和处罚权力,赋予环保机构执法手段,环保机构有权进行立法、执法、处罚等。

3、积极发展生态公益

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坚决淘汰国家确定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大力淘汰钢铁、建材和纺织等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

4、增强公民的环保意识

加大典型示范活动的建立,增强示范效应,是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意识大大提高,倡导全社会形成文明、节约、绿色环保的生产、消费和生活方式。

福建三明污染

    网友:

    您好,欢迎给福建省委尤权书记留言!您留言反映的“三明海斯福化工厂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明溪县环保局进行了调查处理。

    据明溪县环保局调查了解,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明溪县生态工业区,主要生产全氟环氧丙烷及下游系列产品。2007年7月8日,该企业委托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环评,同年11月3日由明溪县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队伍进行技术评估。2007年11月20日,明溪县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年产千吨级全氟环氧丙烷及下游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明环[2007]53号)。2008年7月,该企业按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2008年11月,一期项目通过了“三同时”监测验收;2010年11月,完成二期工程项目建设。2011年7月,明溪县环境保护局组织了验收组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总验收。

    该企业采用两套尾气吸收塔(一开一备)对未反应的少量六氟丙烯、氟化氢、全氟乙酰氟、全氟甲酰氟等气体进行集中收集,全部收集到气库,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在氟化物贮灌区和生产车间都安装有氢氟酸浓度报警装置,进行在线实时监控防止废气泄露,因此,生产过程不产生工艺尾气。

    该企业按照环评审批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装置首先采用含氟废水的处理方法(即化学处理法),使用钙与氟反应生成氟化钙,以实现脱氟的效果,再通过含有“SBR”系统的生化处理装置的废水处理站,将化学法处理后的废水引入废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后由总排污口排放。为加强监管,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明溪县环境保护局要求企业在废水排放总口安装氟离子、COD、PH和流量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对废水实时监控,并与三明市环保局连网。

    从2011年1月份起,明溪县环境保护局开展了渔塘溪沿岸企业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排查行动,通过近两年多的明查、暗访,未发现该企业有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的现象。监督性监测也未发现企业有超标现象。2012年,明溪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大对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每月至少进行2次不定时的明查、暗访,经查,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均正常运行,在线数据也在正常范围内,未发现有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的行为。

    2013年9月6日,明溪县环境保护局组织人员对该企业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控设备正常开启,PH监测仪读数为6.7,氟离子监测仪读数为5.2mg/L,COD监测仪读数为55mg/L,查看历史数据均在正常范围。

    从2012年起,明溪县环境保护局为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在原每两个月一次对渔塘溪的水质监测基础上增加到每月一次,同时增加了海斯福后溪、王陂五队、沙坊三个监测点位。从环境监测站2011年以来对海斯福后溪、王陂五队、沙坊三个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看,各点位水质指标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标准,优于灌溉用水,未发现海斯福公司周边区域水体受污染情况。同时,明溪县环境保护局每月还对该企业周边水环境进行了监测,2012年至今的监测结果表明,企业周边区域水质指标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标准。

    经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大焦口沿线周边树木、庄稼不能生长的现象。

    明溪县环境保护局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时在白天、夜间及节假日等时段对企业进行检查,严防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的行为发生,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同时,希望广大群众能继续加大对企业的监督,若发现企业有违法排污行为请及时向明溪县环境保护局举报,届时,明溪县环保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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