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医疗废弃物的管理要求有哪些

来源:www.ahlulin.com   时间:2023-09-17 14:23   点击:58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暂存在科室的非公共场所,如治疗室、换药室及科室暂存间等处,不得放于公共走廊、楼道或医务人员视野范围之外,不能让医疗废物处于无人照管的状况;科室暂存间应加锁管理,以防止监管不到位而造成医疗废物的流失。

二、应按照医疗废物分类原则在暂存地点设立专门的盛装容器,容器周围应保持清洁。规范管理符合标准的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同时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三、生活垃圾存放到黑色包装袋中。非利器医疗废物存放在黄色专用包装袋中;少量药物性废物可按感染性废物处理,量大时与药学部联系处理。

四、损伤性废物如注射针头、头皮针、缝合针、手术刀、锯、备皮刀等应盛放在锐器盒内,以免发生锐器伤事故。

五、感染科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均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进行管理。感染科医疗废物应用双层黄色专用塑料袋包装。

六、检验科用后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保存液,应就地高压灭菌处置,再按感染性废物回收处置。

七、盛放医疗废物的黄色塑料袋使用前应检查完好性。盛装不超过包装容量的3/4,进行有效封口,在封口处粘贴标签,标明该袋医疗废物的产生科室、日期、重量和医疗废物种类。

八、使用中发现盛放医疗废物的容器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九、严禁在医疗废物暂存处以外堆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十、专人管理医疗废物暂存处,对收集运送来的医疗废物妥善放置。每日对贮存设施设备消毒1-2次。

十一、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保证安全,预防儿童接触。

十二、医疗废物暂存间使用紫外线灯消毒,应每周对紫外线灯以75%酒精进行擦拭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十三、医疗废物暂存点设在住院大楼负一楼,生活垃圾暂存点在感染科门卫室旁,污水处理站设在住院大楼外马路对面。

医疗垃圾属于是危废,按照规定,需要有危废许可证,然后医疗垃圾处理还要通过环评等。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