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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来源:www.ahlulin.com   时间:2023-10-06 01:15   点击:182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属于国家法律一级的规范,其规定只要该法律部废止,就一直按照这个执行,现在还没有废止,所以2011年继续按这个执行。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

在所考察的时期中,资本所消耗掉的价值的货币估计值。在国民收入账户中也称为资本消耗补偿。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二、民营医院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怎么计算

民营医院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只要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即可,具体如下: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一般应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三、设备折旧

这个应该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因为你的折旧年限过了也是还可以使用的。

四、确定设备折旧年限的一般原则 有哪些?

  (1)正确的折旧年限应该既反映设备有形磨损,又反映设备无形磨损,应该与设备的实际损耗基本符合。例如:精密、大型、重型、稀有设备,由于价值高而一般利用率较低,且维护较好,故折旧年限应大于一般通用设备。一般来说,折旧年限应依据固定资产使用的时间、强度、使用环境及条件来确定。

  所以,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设备的折旧年限应是不同的。 (2)应从国家的财政、经济发展水平来考虑。折旧费的大小是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国民收入比例的重要因素,因此,应从国家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出发,适当地制定折旧年限,并逐步改进。但这并不等于各企业的执行情况,各企业可结合实际发展需要,适当缩短或延长设备的折旧年限。

   (3)折旧是从销售收入中提取的,所以,没有销售收入,折旧就无从提取。因此,折旧年限必须考虑产品的市场寿命。 (4)要考虑企业技术改造和财务承受能力的平衡。折旧年限过长,则折旧基金不足以补偿设备已经消耗的部分,会影响设备正常更新和改造的进程,不利于企业技术进步;如过短,则会使产品成本提高,销售停滞、利润降低,致使企业财力无法承受。

  因此,必须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

  确定设备折旧年限的一般原则

①正确的设备折旧年限应该既反映设备有形磨损,又反映设备无形磨损,应该与设备的实际损耗基本符合。例如:精密、大型、重型、稀有设备,由于价值高而一般利用率较低,且维护较好,故折旧年限应大于一般通用设备。一般来说,折旧年限应依据固定资产使用的时间、强度、使用环境及条件来确定。

  所以,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设备的折旧年限应是不同的。

②应从国家的财政、经济发展水平来考虑。折旧费的大小是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国民收入比例的重要因素,因此,应从国家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出发,适当地制定折旧年限,并逐步改进。但这并不等于各企业的执行情况,各企业可结合实际发|考试大|展需要,适当缩短或延长设备的折旧年限。

  

③折旧是从销售收入中提取的,所以,没有销售收入,折旧就无从提取。因此,折旧年限必须考虑产品的市场寿命。

④要考虑企业技术改造和财务承受能力的平衡。设备折旧年限过长,则折旧基金不足以补偿设备已经消耗的部分,会影响设备正常更新和改造的进程,不利于企业技术进步;如过短,则会使产品成本提高,销售停滞、利润降低,致使企业财力无法承受。

  因此,必须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

正确的设备折旧年限,既要考虑设备的有形磨损和无形磨损,同时又要考虑国家财政、经济发展及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可能。

五、确定设备折旧年限的一般原则有哪些呢?

  (1)正确的折旧年限应该既反映设备有形磨损,又反映设备无形磨损,应该与设备的实际损耗基本符合。例如:精密、大型、重型、稀有设备,由于价值高而一般利用率较低,且维护较好,故折旧年限应大于一般通用设备。一般来说,折旧年限应依据固定资产使用的时间、强度、使用环境及条件来确定。

  所以,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设备的折旧年限应是不同的。

(2)应从国家的财政、经济发展水平来考虑。折旧费的大小是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国民收入比例的重要因素,因此,应从国家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出发,适当地制定折旧年限,并逐步改进。但这并不等于各企业的执行情况,各企业可结合实际发展需要,适当缩短或延长设备的折旧年限。

  

(3)折旧是从销售收入中提取的,所以,没有销售收入,折旧就无从提取。因此,折旧年限必须考虑产品的市场寿命。

(4)要考虑企业技术改造和财务承受能力的平衡。折旧年限过长,则折旧基金不足以补偿设备已经消耗的部分,会影响设备正常更新和改造的进程,不利于企业技术进步;如过短,则会使产品成本提高,销售停滞、利润降低,致使企业财力无法承受。

  因此,必须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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