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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是合法的吗?违反哪部法规,哪个部门监管?

来源:www.ahlulin.com   时间:2023-09-01 00:19   点击:187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是合法的吗?违反哪部法规,哪个部门监管?

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对于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员,要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三年内不予重新核发。

二、危险品运输车辆有哪些分类?

危险品运输不同于普通货物运输。

由于它的特殊性,需要专业的车辆来保证运输的安全,以避免事故的发生。众所周知,危险品只是一个统称,它有很多不同的分类,所以根据不同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和特点,在运输过程中对专业车辆需求也是不同的。那么,危险品运输车辆有哪些呢?分别用于运输哪些危险品?

危司机介绍几种常见的危险品运输车辆。

1、气瓶搬运车

这种车辆主要用于运输各种危险气体,如压缩天然气、压缩氧气、煤气等易燃气体。气瓶运输车辆通常会配备一个球形或卧式罐子,用于储存气体。气瓶的运输工具分为两种类型的容器:厢式和后挡板式。可以根据运输需要选择合适的车辆。

2、石油运输车(油罐车/槽罐车)

这种车辆可以说是最常见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之一。可能经常在路上看到这种车辆,它们后面的集装箱是一个密封的罐式油箱,基本上每天都为加油站服务,满足加油站的日常运油、送油活动。

3、化学液体运输车

这类车辆主要运输腐蚀性、毒性和传染性化学危险品。根据装载危险品的要求,运输载体有厢式和罐式两种,腐蚀性物品的厢式运输车相对更为常见。

4、爆破设备运输车

这种运输车主要运输爆炸危险品,可以运输烟花爆竹等。结构上跟普通货车差不多,但这种车辆通常车身上需要喷上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区分起来还是很容易的。

另外,危险货物的运输是一项危险的工作。

常用危险品车型

车型:罐车(不锈钢罐车、铝合金罐车、不锈钢保温罐车、铝合金保温罐车、压力罐车、铁罐车、衬塑罐车、白钢罐车、坦克罐),非罐车(骨架车、高栏车、厢式车、单飞翼车、双飞翼车、低栏车、平板车等)。

车辆功能:保温、冷藏、加热、带泵、带管、上装口、下装口、分仓、带尾板

三、个人可以买危险品运输车吗

法律分析:个人可以买危险品运输车,但要符合以下条件:1、运输危险品必须办理危化物品运输证;2、驾驶员需要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2年以上,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驾驶危险品车辆新规定

驾驶危险品车辆新规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1.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

2.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4.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5.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罐式、厢式专用车辆或者压力容器等专用容器。

6.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且罐体载货后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

7.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除外。

8.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车场地:

1.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当位于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区域内。

2.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1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

3.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1.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

2.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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