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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动物很多不知道怎么处理,如何无害化处理?

来源:www.ahlulin.com   时间:2023-02-04 07:45   点击:140  编辑:左坚   手机版

一、病死动物很多不知道怎么处理,如何无害化处理?

为了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动物养殖场应当做好饲养管理、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发生动物发病和死亡时,应及时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不得擅自运输、倒卖、食用或运输动物尸体,以免引起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疾病,传播疾病,造成较大损失,因此有必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动物尸体应按要求处置,不得随意丢弃。1.运输尸体的注意事项。(1)运送尸体前,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口罩、穿胶鞋和戴手套。(2)车身应在气密、防漏和水密的容器中运输,并由具有不渗透隔间和底部的车辆运输。

(3)装载前,身体的天然孔洞应用纱布和蘸有消毒剂的棉花填塞严密。(4)尸体所在的地方应喷洒3 ~ 5%的苛性钠溶液进行消毒。如果是土地板,土层要和尸体一起运走。运送尸体的器具和车辆用13336.03万强力消毒剂或2 ~ 5%苛性钠溶液消毒;工人手套、衣服、胶鞋用万强力消毒液消毒。所有一次性防护用品都应焚化。2.尸体处理的注意事项。无害化处理方法一般是深埋法。埋葬地点应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区、村庄,动物饲养屠宰场、饮用水源、河流等区域。(2)坑的长度和宽度可以容纳侧卧的尸体,坑的深度不应小于2米。

掩埋之前呢,对死亡的动物和患病的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的处理,如喷洒生石灰和消毒剂。(4)在坑底铺2 ~ 5厘米厚的石灰,要将尸体侧放,将污染的土层和捆绑尸体的绳子扔入坑内,然后铺2 ~ 5厘米厚的石灰,用土覆盖,覆盖土层厚度不小于1.5米。尸体下葬后,与周围区域平齐,填充物不宜过实。埋地表面环境应喷洒3 ~ 5%的烧碱溶液进行消毒。3.不能采用深埋方式时,应采用焚烧方式。焚烧应符合环境要求。4.被污染的饲料、粪便、杂物等。还应喷洒消毒剂,并与尸体一起掩埋。5.动物尸体掩埋的地方应当设置警示标志。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规定,畜禽养殖场、屠宰厂(场)、隔离场在生产区域范围内自行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

(二)有与其处理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三)不得处理生产区域范围外的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

(四)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

畜禽养殖场、屠宰厂(场)、隔离场在生产区域范围外自行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应当符合第十七条要求。

应该对病死的动物进行焚烧,因为这样的动物身上是携带了非常多的细菌和病毒的,只有对动物进行焚烧处理,才可以消灭掉细菌和病毒。

可以通过深埋的方式对这些病死的动物进行埋葬,也能够更好的预防这些病猪的病情扩散。

应该把它们进行土葬,把它们埋到地里面,它们可以称为肥料,可以滋润土壤。

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补助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在科学测算无害化处理成本基础上,充分考虑无害化处理企业建设、运营成本及合理收益,合理确定本县(区、市)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按照处理方式、病死畜禽大小等因素分类确定补助标准。同时,有条件的地区应将牛羊禽等其他畜种纳入无害化处理补助覆盖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五十七条 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从事动物、动物产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做好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不得在途中擅自弃置和处理有关动物和动物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制定。

第五十八条 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死亡畜禽,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在城市公共场所和乡村发现的死亡畜禽,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在野外环境发现的死亡野生动物,由所在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收集、处理。

第五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动物和动物产品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无害化处理机制。

第六十条 各级财政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提供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制定。

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营运单位工作职责有哪些内容?

营运单位工作职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营运单位对病死动物收运、核实和无害化处理负总责。营运单位负责人是病死动物集中收运及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有(1)负责落实专人、专用车辆及时收运辖区定点规模养殖场和病死动物收集点的病死动物,如实填写《养殖环节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单》,并建立“日收集台账” (2)负责病死动物种类、重量等核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和对收集的病死动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日处理台账”(3)严格落实病死动物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病死动物流出处理点。(4)严格做好病死动物收集运输车辆的消毒工作(5)按要求出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凭据。(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动物疫情等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发布和外泄动物疫情信(7)按规定要求及时将病死动物收集与无害化处理数据报送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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