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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初统治者采取了什么政策?

189 2024-03-19 12:48 admin    手机版

一、汉初统治者采取了什么政策?

汉初的统治者采取了休养生息政策,减轻徭役赋税负担,注重发展农业生产,以巩固封建统治。文景两代,继续大力推行这一政策,因而促进了社会经济的较快发展。

措施:;吸取秦亡的教训,减轻农民的徭役、兵役和赋税负担,注重发展农业生产,提倡节俭,并以身作则,重视“以德化民”;

结果:社会比较安定,百姓富裕起来。到景帝后期,国家的粮仓丰满,新谷子压着陈谷子,一直堆到仓外。府库里的大量铜钱多年不用,穿钱的绳子烂了,散钱多得无法计算。历史上称这一时期的统治为“文景之治”

二、汉初政治背景?

“孝惠皇帝、高后之时,黎民得离战国之苦,君臣倶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太史公所言黄老政治,内容凿实可信,历来未有太大争议,但若细察之,其所记内容之全面性则并非没有问题。

从上述材料来看,太史公的记叙虽对彼时黄老政治的因由、情状、成效皆有所涉及,但以对成效的叙述最为详尽,情状次之,而因由仅一带而过。考诸《史记》全文,《曹相国世家》亦有“百姓离秦之酷后,参与休息无为”的记载论及汉室推行黄老政治的因由,然其论也不出“民心所向、顺应民意”之意。先秦时期具有爱民、重民思想的学说不在少数,这样的答案无法解释为何汉初统治者唯独选中了黄老学。兹事体大,史公却仅以只言片语归结之,实在难以让人心安。

司马迁对黄老政治因由的认识方式——即简单地认为这一覆盖全社会的施政方针主要是统治者听顺民意的结果,深刻地影响了学界对此问题的态度。

这一情况在近年来有所改变,不少学者已认识到汉初统治者作为古代中国军事集团不可能完全从庶民、国家利益出发制定国策,故而对这一问题产生了新的看法:或认为黄老政治是汉初统治者面对秦末动乱后的经济凋敝局面,吸取秦亡教训后所做的不得已选择,或将其兴起完全归因于刘邦个的决策,或认为黄老学说能够流行主要得益于儒、法两家在彼时的无力。

这些新的认识虽然摆脱了传统观点中强烈的理想主义色彩,但或忽视了汉初统治阶级的主动性而过分突出了其受动性,或对于汉初社会权力结构认知不足,或缺乏必要的社会史、政治史视角。

总之,仍均未能从根本上规避传统研究将这一问题片面化、简单化的弊病。某种学说、思想能在社会、国家层面得到普遍接受,一定是因为它对当时各个阶层的诉求——尤其是权势阶层的诉求——都进行了较为妥善的回应,并使这些诉求达成了某种平衡。

因此,只有从黄老思想内部出发并从思想层面进一步延伸至社会、政治层面,全面探究黄老思想与汉初社会各阶层间的关系,才有可能理解黄老思想得到普遍接受的原因,并最终对黄老政治的发生因由形成较为全面、合理的认识。

一、 黄老思想探赜

欲图厘清黄老政治的来龙去脉,首先应对其施政理念——黄老学说——展开系统研究,但长期以来,有关黄老政治具体的实施方针、运作理念的记载一直处于缺位状态,1973年马王堆汉墓的发掘,才使失传已久的《黄帝四经》重见天日。

《黄帝四经》堪称是现存最早、最完整的黄老道家作品,众多学者都已认识到其重要性,从多个角度对其进行了研究。该书所呈现出的黄老思想世界,为我们提供了解密黄老政治因由的重要线索。

1.黄老思想的学术谱系定位

中国古代的知识阶层、思想学说的承载者——士人,自春秋战国至西汉初年始终表现出一种相同的焦虑并致力于解决一个共同的问题:“文化”阶层如何才能再次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

平王东迁后,周制逐渐解体,士的“事”“学”“族”属性分裂,旧有的社会评判标准土崩瓦解。“血统”丧失了其天然的合法性,而同样带有浓郁贵族气息的“文”,也随之成为落后、羸弱的代名词,“质”则成了彼时社会独领风骚的价值观念。面对这样的困局,文化界分化为两种态度。其中一派坚持立足于“文”价值,同时也响应时代号召,引入“质”的思想以制其弊,可称为尚“文”派,以儒家为代表。

另一派则选择了投身时代浪潮、完全放弃“文”价值,转而向“质”价值观效命,可称为尚“质”派,道家学脉是其典型代表。再做细分,尚“质”派又可分为对新时代逐利倾向不满、将“质”作静态理解的“朴素”派,以老子原始道家、老庄学派为代表;热烈拥抱新时代、对“质”作动态解释的“实用”派,以法家为代表;试图调和前两者的温和派,黄老正是其代表。

所以说,作为道家学脉支流的黄老学派,与老子原始道家、老庄学派、法家等其他道学支流分享着共同的基本价值,表现出了尚“质”的总体价值倾向。同时,它又生成了一套独立的话语体系,显露出了调和“朴素”与“实用”两大派的意识,并且较之其他尚“质”派而言更加亲近于“文化”价值。

这就是黄老学在学术谱系中的定位,而原始道家、老庄学派、法家正是与其密切相关的亲缘学说。因此,在具体分析黄老思想之前,我们有必要对这几家学说先作一定的探究。

老子思想带有创世崇拜色彩,他以意指宇宙实体、万物本原和普遍规律的高于万物的超验之“道”为最高存在,崇尚“道”所体现出的原始混沌状态——“无”,认为“无”乃世间万“有”之始,世间的各类问题只有回归整一、归“无”,才能获得根本的解决。

“道生一”,在“无”为“道”,在“有”为“一”。超验的终极目标是归“无”,即重返浑然一体状态,现实的世俗要求是归“一”,即归服于统一的权威;而两者的共同原则均是“无为”,也就是顺应“道”这一最高真理对世界的安排。可以看到,这样的认识在形上层面反对一切之“有”,具有彻底否定“文”的朴素精神(所谓“见素抱朴”)。

在世俗层面,它则要求个体绝对服从“道”及其代言的统一安排,反对个体自主性在集体秩序中的介入,表现出了鲜明的精英威权意识。这两种倾向分别在庄子学说和法家思想处得到了极端化的继承与发展。

庄子接受了老子思想中的朴素意识,并将“无”的观念发展至极致,最终否定了包括“无”在内的一切权威。《齐物论》中,所谓“丧其耦”“吾丧我”等言论,正含有驱除个中心主义、平视主体与客体的基本精神,而膨胀的自我中心意识正是权威思想的根源。

“吹万不同”“我与若与倶不能相知”这样的话语,也确实可以解读为万物自成、无有主宰的意思。虽然庄子也承认和仰慕“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的至高境界,但在他看来,绝对的“无”状态并非间可言之物,现实存在的个只能遵循“无”的运行法则——自然,而不可能直接成为“无”的代言人。这样一来,他便否定了人间所有的权威,是非彼此、厉与西施、恢桅憰怪,皆“道通为一”,万物齐同,均不过各尽己性而已。

庄子的各尽其性、物我齐同、彼此无待、各得逍遥等思想,虽然包含有麻痹下层的因素,但同时也承认阶层自主性、否定一统权威,其哲学试图通过悬置权威、否定标准来解决社会纷争,表现出了极端朴素主义的精神。这样的学说虽然具有无法估量的理论价值,但却放弃了对间秩序的具体指导,在根本上是反间、理想化和逃避性的。

原始道家思想的另一面——精英权威意识,则在法家学说中得到了极端化发展。老子认为,当“道”不得不面对离“无”之“有”的局面时,它依然居于指导地位,肩负着“万物之母”的生养之职,因此仍然是至高无上的。

而既然“道”对于现实世界具有轨范意义,那它在间的代言人——圣人便自然应该拥有相同的权威。他关于权威、集体的看法给了法家极大的启发,法家思想基本全面继承了原始道家的权威一统意识,并进一步世俗化了。这一特征集中地体现在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韩非子的著述中。

韩非的精英威权意识主要反映在其“刑名”观念中,他试图通过对“刑名”的阐发,建立起一整套具体的、人间化的集体主义等级秩序。所谓“刑名”之“名”,从超验来看是圣依据“道”的原则制定的,为世间万物定性、定位的制度体系。因此,“名”承继了“道”的权威性,而在韩非看来,其世俗形态又进一步延续了它的权威性。

当宇宙六合降格为间社会后,依于“道”便转化为了合于“法”,“名”系统则成了一套安排社会中各阶层地位的等级制度体系,掌“名”者也从抽象的达“道”之圣具体化为执“法”之君主。所有这些人间形态,均从其形上源头获得了不容置疑的权威性。“君操其名,臣效其形,形名参同,上下和调。”“君不同于群臣……(君乃)道之出也。”

通过这样的言说,韩非将超验之形名与现实之君臣、形上之“道”与间之“君”进行了直接对应,从而实现了对原始道家形上哲学体系的现实转换,并赋予了各人间代言人以坚实的形上依据。所以说,法家所谓刑名秩序,乃是一套遵循“无为任道”原则、但却剥离了老子哲学形上外衣的现实社会制度设计,老子的精英威权意识在其中得到了贯彻和继承,并具体化、世俗化为一种尊君意识形态。

韩非的反智活动也反映出他的这种实用主义态度。老子反智言论始终是在以“无”反“有”的形上层面进行申说的,而韩非的反智却有着相当具体的现实目的,那就是借此理论旗帜打压异己学派。

实际上,如果从原始道家的眼光来看,法家之论本身也很难摆脱落于“有”的指责。作为新时代的产物,法家是随成文法的出现而产生的,而成文法的诞生乃是平民阶层崛起和商业社会形成的标志。

法家思想信奉赏罚制度、崇尚“利”价值观,这正是商业的运转逻辑;从李悝、吴起、商鞅等法家代表物的变法活动中,我们也可以感受到商业阶层的务实精神、永动气质和逐利观念对法家的影响。法家思想深受商业逻辑熏陶,表现出了鲜明的实用主义、尚动逐利倾向,在这一方面,作为“实用”派的法家和“朴素”派道家具有根本差别。

可以看到,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学派,虽然避免了原始道家和老庄道家不切实际的玄远追求,但又矫枉过正地落入了极端实用主义、威权主义的弊病中。过度的逐利跃动,将使国家处于一种永不停歇的争斗状态,造成社会的疲惫不堪;只关心一家一姓一阶层的安危,对其他阶层极度严苛、毫不宽容,也与多阶层的社会现实状况格格不入。

因此可以说,这同样不免为一种偏执的、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学说。司马谈评曰“严而少恩”,阎步克认为法家思想是“秩序崇拜、权力哲学、国家主义和君主专制理论”,章太炎以为“韩非有见于国,无见于人;有见于群,无见于孑”,都是非常精辟的见解。

春秋乱世人心惶惶,先秦诸子作为彼时最具卓识之辈,无不致力于一匡天下、重塑太平,但往往由于深恶现状之纷乱而开出过猛之狠药、陷入某种极端,导致其学说最终沦为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空论,仅能在理论层面给以启示,而无法落实为具体的现实政策。

上述诸家均在不同程度上有此弊病。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黄老学成功避免了这一问题,对各个极端进行了很好的调和,巧妙地立于中道之上,这也是它最终得以推行于世的主要原因。

2.何为黄老思想

黄老学说在整体上承袭了老子尊“道”、尊“无”的理论价值体系,《四经》中多有“无执也,无处也,无为也,无私也”“静则安、正则治”“天弗能覆,地弗能载……万物得之以生,百事得之以成”这样主张无为归静、崇尚“道”之至高的言论。

不过,黄老学家并没有止于对“道”的形上讨论,而是进一步营建起了超验之“道”与人间秩序的联系,在这一取向上他们与法家更为接近。《四经》首篇《道法》之首句即言“道生法”,直接勾连起了形上之“道”与人间之“法”;在随后的论述中,它也对玄远之“道”的至高性与人间之“法”的正当性进行了同构化处理。

书中虽然多次表达了对“天”的崇拜,但绝非意在归于虚无。“天道不远”“天道环[周],于反为之客”,这样的言论所体现出的,完全是以“天”为超验指导、同时充分认可间能动性的观念。陈鼓应以为,《四经》开篇即点名“道”“法”关系,是在为法度的建立确立形上依据,而黄老所言之“法”已是明确地特指社会的“法度”,具有鲜明的向社会、人事倾斜的倾向,这是相当合理的判断。

金春峰也认为,黄老帛书改正了老子思想容易陷入宿命论和不可知论的缺点,取消了“道”的神秘色彩,认为“存在的只是一个唯一的自然和物质的世界”,不具有任何消极色彩。他们都看到了,黄老思想虽继承了老子尊“道”、尊“无”的理论框架,但主要目的在于以此作为理论依据指导现实世俗,这无疑与法家的态度十分相似。

黄老思想近于法家、远于原始道家的特征,更集中地表现在它对“动”“静”问题的认识上。黄老学派虽然认同老子返本、归无的价值观念,但拒绝对新时代的实用主义浪潮视而不见,不赞同对分裂的时局作消极化处理。所谓“变恒过度,以奇相御”“物曲成焉”,在黄老士人看来,世界“恒”的正统状态确实是“静”,但如果“静”不再存在,便应该积极主动地用“奇”术应对,而所谓“奇”术就是“动”。

为了摆脱老子哲学的消极性、建构“动”的合法性,黄老学派进行了煞费苦心的理论建设。他们提出“顺者,动也”,指出圣人虽是顺“道”而行采取“

三、比亚迪汉补贴政策

比亚迪汉没有大客户政策,但置换补贴挺高,如果旧车也是比亚迪的新能源汽车,补贴能达到20000元,旧车是比亚迪燃油汽车的话补贴15000元,非比亚迪品牌补贴10000元。

四、民汉结婚政策?

你好。2014年出台了《关于鼓励民汉通婚家庭奖励办法(试行)》  该办法针对民汉通婚家庭和子女的政策十分优厚,在政治方面、住房方面、子女就业方面优先考虑和解决。  在子女就学方面,凡在县内就学,免除从幼儿园至高中阶段的所有费用;考入中等专业学校的,每位学生每年给予3000元奖励;考入大专及以上学校的,每位学生每年给予5000元奖励。  医疗方面,住院治疗的城镇居民和农牧民群众,城镇医疗和新农合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由县民政部门按90%的比例给予补助,每户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2万元。  对于民汉通婚的家庭,家庭和睦的,根据身份类别,除了享受对应的已婚家庭所有奖励外,另可享受:取得结婚证后,每年给予1万元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5年;如果一方没有固定职业,可根据个人文化程度,解决就业岗位;结婚满三年的家庭,双方父母可享受民汉通婚已婚家庭及子女在住房和医疗方面的相关奖励

五、比亚迪汉保养政策?

比亚迪汉的非营运首任车主均可享受3年或者6次免费常规保养。

六、比亚迪汉销售政策?

据悉,比亚迪汉DM新增四驱性能版尊贵型,补贴后售价23.98万元。

该车是在四驱性能版豪华型的基础之上进行了配置升级,采用了Nappa真皮材质、主驾座椅升级为8向电动调节(带有座椅记忆)、副驾座椅升级为6向电动调节、前排座椅头枕升级为前后可调、立体式波纹扬声器的数量由8个增加至11个、独立分区沉浸式智能氛围灯、主副驾脚部氛围灯。

除此之外,汉DM四驱性能版尊贵型还可选装朱雀红颜色内饰。比亚迪汉定位中大型轿车,整车尺寸为4960*1910*1495毫米,轴距为2920毫米。

富有辨识度的出众颜值,较为综合的产品实力,已经让比亚迪汉拥有了不错的市场口碑,此次四驱性能版尊贵型的加入,更是进一步丰富了产品序列,给予消费者更多的购车选择,相信未来比亚迪汉会有不错的市场表现。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

七、比亚迪汉质保政策?

比亚迪汉电池质保政策是首任个人车主(非营运)三电终身质保,而整车的质保政策是整车保修期6年或15万公里。针对三电系统,比亚迪为汉提供了终身质保,在所有新能源车企业里面是非常罕见的,也表明比亚迪对自己的三电产品很有信心。

比亚迪汉的三电系统也有终身保修责任免除条款,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比亚迪会拒绝承担终身质保:

1、车辆所有权发生变更,即非首任车主(新车购车发票中的购买方);

2、车辆为非家用用途(如公务、营运、竞赛等);

3、未按用户手册在保养期限内到授权服务店进行保养;

4、维修保养未使用原厂纯正备件;

5、未注册比亚迪云服务及迪粉汇;

6、车辆任意连续12个月行驶总里程超过3万公里;

7、事故维修未到比亚迪授权服务店进行维修;

8、电池容量正常衰减;

9、人为或意外发生碰撞、水浸、火烧及事故导致维修过三电系统相关零部件。

八、保定初升高学籍政策?

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实行跨市域招生的民办高中,以审批地范围招生为主,并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分市的招生计划,严格按计划招生,审批地以外招生比例不高于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40%,并逐年减少。到保定市招生的外市民办高中录取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以后进行,录取结果由举办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8月10日前统一函告保定市教育局。

超出该市核准后招生计划的或录取已经被该市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及录取结果未按时函告的,该市将不能放档,无法建立高中学籍,责任由违规录取的外市民办学校和当事的学生家长负责。

九、汉初曹相国读音?

有的人把曹参中的“参”读为“shen”,有的人把曹参中的“参”读为“can”,到底哪一个正确呢?到现在为止,大家各抒己见,但是还没有人能确切地说清曹参读音。

1.作为研究语言文字的专家,杜永道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后,认为曹参中的“参”应读为“shen”,作为权威人物,理应得到广大学者的支持,但是事实总是胜于雄辩。通过进一步地了解,不难认为杜先生过于武断,由于对待古人名字的读音,还可以通过名字解诂,即通名与字的关系进行推断。

2.传统上有一种说法:“名以正体,字以表德”,说的就是“名”和“字”应该相互关联。比如,周瑜,字公瑾,名和字都是“美玉”的意思;张飞字翼德,名和字都和“飞”有关。而曹参的名是“参”,字是“敬伯”,“参”如果读“can”则或可表示“参拜”,带有“尊敬”的意味,而读“shen”或者其它读音,则不具备这种意义。所以,曹参的名字,读作“cao can”的可能性更高。

十、汉初道家思想作用?

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清晰的看到道家思想对汉初政治的影响:

首先是在经济政策方面的休养生息。汉朝初年由于经过多年的战乱以及秦朝的横征暴敛,人民及政治都已到了贫困不堪的境地。秦徭役30倍于古,赋税20倍于古,民力疲惫,起而反抗;楚汉战争结束,国家一片残破,经济凋敝,大城市人口只剩十之二三?残酷的现实迫切需要休养生息。汉初几位皇帝施行了轻徭薄赋的不干预政策,尽量减税,让人民能发挥自己的力量,去从事生产工作。

汉初休养生息政策主要体现在赋税徭役制度的轻徭薄赋。田租,原为十分税一,刘邦废除秦朝苛法、豁免其徭役减轻人民的负担,如减轻田租,什五税一,“与民休息”,惠帝继续推行刘邦时的与民休息政策,在他刚即位时,便下诏书恢复了原来实行过的十五税一的政策。因为刘邦在位时,为了对内平定叛乱,对外迎击匈奴,所以增加了一些赋税,等惠帝时,内乱已经平定,匈奴也因为和亲政策不再骚扰边境,所以,惠帝便取消了增加的赋税,重新恢复了十五税一。曾两次“除田租税之半”,即租率由十五税一减为三十税一,即纳1∕30的土地税,十三年还全部免去田租。自此以后,三十税一成为汉代定制。

其次,汉初实行的郡国并行制,是黄老政治在行政制度上的表现。所谓郡国并行制,就是既用秦之郡县制,又用周之分封制。具体作法如下:《汉书·诸侯王表第二》说:“海内新定,同姓寡少,惩戒亡秦孤立之败,于是剖裂疆土”。汉初,一方面采用秦郡县制,在铲除了异姓诸王以后,刘邦又大封同姓王。受封者主要有:荆王刘贾,燕王刘建,代王刘喜,齐王刘肥,赵王如意,楚王刘交,梁王刘恢,吴王刘濞,淮南王刘长、淮阳王刘友。当时全国大约五十四郡,王国土地约占三十九郡,中央王朝直接控制的仅十五郡。以分封诸王到各地加强对人民的控制,留下了较大的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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