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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外观设计分类法有?

来源:www.ahlulin.com   时间:2023-02-17 19:22   点击:181  编辑:景轮   手机版

国际外观设计分类法有?

国际外观设计分类体系,又称洛迦诺分类体系,是基于1968年生效的《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外观设计文献提供的一种共同的分类体系,也是当前外观设计领域唯一通行的国际性分类体系。第12版《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18年6月正式公布,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使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也于2019年1月1日起在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分类审查中同步使用。洛迦诺分类表

关于产品侵权

关于产品侵权 《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里规定的,就是指产品侵权责任。

有学者认为,产品侵权责任其实就是严格意义上西方的产品责任,只是我国理论和实践中对于产品责任的理解既包括产品侵权责任也包括产品的合同责任。产品侵权责任理论最初的出现还是基于产品合同责任,即合同的相对人须负有产品的瑕疵保证义务(从开始的明示保证到后来的默示保证),但合同责任无法弥补缺陷产品造成的产品本身以外对于当事人原有利益的损害,故加害给付理论应运而生,但此理论无法解决缺陷产品造成合同当事人以外第三人的利益损失的救济问题,这便出现侵权责任理论,即不以有合同关系为要件,只要受害人的利益损害而归因于缺陷产品,那么产品的提供者(生产者或销售者)须负赔偿责任。

二、产品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

1、侵权责任民生在商品进入流通领域之后。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标志是产品经过交易、转让等合同行为,由制造、生产者之手,中间可以经过若干流通环节,即批发、销售、仓储、运输等过程。因此,产品侵权责任的发生前提总是与合同相关连,不存在没有合同前提的产品侵权责任。

2、产品侵权责任是产品缺陷造成的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损害。产品侵权责任并不是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的自身损坏造成财产以外的财产损害(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的自身损坏造成财产以外的财产损害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不在本文的讨论之列)。

3、产品侵权责任是物件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责任。产品侵权责任的这一性质让其与国家赔偿责任、雇佣人赔偿责任等相区别。所以,产品侵权责任是人对物所造成的损害负责任,即产品致人损害时,与该致害产品有关联的人,即制造者、销售者等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责任。

4、产品侵权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对于产品侵权责任是过错责任还是无过错责任,学者有不同意见。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首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及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系参考了美国严格产品责任判例法及欧共体关于产品责任的指令。依美国严格产品责任判例法及欧共体关于产品责任的指令,对产品侵权责任均采无过错侵权主义。从比较解释学的角度,我国立法关于产品侵权责任的规定应解释为严格责任。其次,按民法通则规定,因产品责任受到损害的人可以向产品制造者提出赔偿损失,也可以向产品销售者提出赔偿损失,不管是谁的过错,产品制造者、销售者都应承担责任,所以说是一种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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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品商检 如果是需要法定检验的货物,每次出口都要做商检的,检验机构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和符合要求的货物有免检政策!

关于产品专利权的问题 仅有国内专利是无法在国际上受保护的,要想在国外受保护许申请国外的专利,途径请见以下介绍:

申请国外专利途径

1、巴黎公约途径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根据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在任一成员国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后,再向其它成员国提出申请时可以享有12个月的优先权,对于外观设计申请,可以享有6个月的优先权。在此期间内有关该申请的任何公开或使用等,不影响该申请的新颖性。由于中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中国申请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后,可以利用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在向国外申请专利时要求优先权。

2、PCT途径

专利合作条约(PCT)是巴黎公约下的一个专门性条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进行管理。其成员国均为巴黎公约成员国,目前已达178个。按照PCT的规定,在任何一个PCT成员国提出的一项专利申请,可以视为在指定的其它成员国同时提出了申请。实现了一国申请,多国有效。PCT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国际阶段进行受理、公布、检索和初审,国家阶段由具体的国家局进行审查和授权。一项PCT申请进入具体国家阶段的时间为自申请日起30个月内。这样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国(一般为5个以上)保护时,利用PCT途径是很适宜的。因为通过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免除了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并且有更多时间来考虑最终要进入哪些具体国家。外观设计不适用PCT途径。

申请人可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及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所提及的现有技术资料,对本发明的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判断,并可对权利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如果必要的话),然后决定是否进入国家程序。

3、不要求优先权直接向该外国提出申请,另外某些国家或地区并非巴黎公约和PCT的成员国,只能依其国家法的要求提出专利申请,如台湾不是PCT成员,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不支持优先权。

4、通过地区条约《授予欧洲专利公约》申请欧洲专利:

《授予欧洲专利公约》,该公约于1973年10月5日在慕尼黑签署,1977年10月7日生效。《欧洲专利公约》确立了欧洲专利制度,旨在加强欧洲国家在工业产权领域的合作,以便通过单一的授权程序在若干个缔约国或所有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1977年根据《欧洲专利公约》建立欧洲专利局,其职责是向欧洲专利组织的成员国提供基于单独专利申请和统一专利授权程序的专利保护,使发明专利在一个、数个或全部缔约国获得保护。如果申请人意欲在3个以上欧洲地区或国家申请专利,通过本条约将较向各缔约国逐一提出申请更迅速、经济。

5、申请欧共体联合外观设计

2003年4月1日起,欧盟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将可以通过单一的安全保护系统进行注册。提交后的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注册申请将由OHIM进行短期的审查,并在大约三个月内发放注册证。

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注册证将得到整个欧盟国家的承认,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和英国等25个成员国。

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最初注册有效期为五年,但有效期可以续展,续展期为五年,最长续展期可达二十五年。

几个主要国家专利申请

第一节 申请美国专利

1、专利申请类别

(1)发明专利(Utility):方法、机器、制品或物之组合,或新而有用之改良者,皆得依本法所定之规定及条件下获得专利。

(2)外观设计专利(Design):任何人创作具新颖、原创及装饰性之产品外观设计,得依本法之规定及要件取得专利。

(3)临时申请案(Provisional Application):只提交说明书及附图,一年内提交正式专利申请,享有临时申请的申请日。

2、审查期限

一般而言,一申请案在取得申请日后,大约半年至一年内会有审查结果。

3、专利期限

(1)发明专利案自申请日起算20 年为止。

(2)外观设计专利案自公告之日起14年为止。

第二节 申请英国专利

1、专利申请类别

(1)发明专利 (2)外观设计专利

2、专利期限

(1)发明专利案之专利权自申请日起20年为止。

(2)外观设计之专利权自申请日起5年,可延展4次,每次5年,共25年。

第三节 申请德国专利

1、德国专利的申请及审查

(1)发明专利:实质审查 (2)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格式审查。

(3)外观设计:采用登记制

2、有效期:

(1)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始于发明申请日的次日,为期二十年;

(2)实用新型:最长可延长至至申请日起十年;

(3)外观设计:最多可延长至申请日起二十年。

第四节 申请日本专利

1、日本专利的申请及审查

(1)发明专利(特许)(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案)(3)外观设计专利(意匠)

2、专利期限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申请日起二十年。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六年。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自注册日起十五年

3、审查制度

(1)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公开申案内容,并须于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实审。

(2)实用新型专利:此专利采登记制,无须实审即可获得专利权,4~6个月内准予注册。

(3)外观设计专利:采取实审主义,13个月着手实审。

第五节 申请韩国专利

1、韩国专利的申请及审查

1-1、发明专利

申请日起5年内请求实质审查,请求实审之日起25个月内审查;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从登记之日开始到“从申请日起20年之日”为止。关于农药或医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延长保护,最多延长5年。

1-2、实用新型

注册制(申请后约3个月可领证)

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从登记之日开始到“从申请日起10年之日”为止。

1-3、外观设计

韩国对外观设计采用外观设计审查登记制度和对一些特定物品的外观设计无审查登记制度并行的方法。

外观设计无审查申请的对象物品

-B1(衣物);

-C1(床单、地板席子、帷幕);

-F3(办公用纸、印刷品)

-F4(包装纸、包装容器)

- M1(纺织物等)

外观设计专利权发生于授权登记,截止于登记之日起15年。

第六节 申请香港专利

1、专利制度

1-1、《专利条例》与《注册外观设计条例》

根据香港新的《专利条例》规定,香港的专利体系包括“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大致对应于我国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1-2、标准专利

标准专利是指由指定的专利局审查授予的发明专利,再在香港注册并授予的专利。取得标准专利需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申请记录;第二阶段:请求注册和授权。

1-2-1、申请记录

第一阶段,向指定专利局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必须在由指定局公开后的六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申请记录。

1-2-2、请求注册和授权

第二阶段,当已记录公布的申请在指定局获得授权后,在指定局授权后的六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请求注册和授权。标准专利的保护期为自原指定专利的申请起20年。

1-3、短期专利

短期专利由香港知识产权署直接受理,形式审查合格后即予授权。但申请短期专利时必须递交一份由指定专利局出具的检索报告。短期专利的期限为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4年,并可续展4年。

1-4、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在香港是通过《注册外观设计条例》来保护的。香港知识产权署直接受理外观设计申请,并且不经实质审查即予授权。外观设计注册的申请可以享受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外观设计的保护其为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5年,可续展4次,每次续展5年,最多可保护25年。

第七节 申请台湾专利

1、申请类型

发明专利:申请日起3年内提起实审请求,专利权自申请日起20年有效;

新型专利(实用新型):形式审查,专利权自申请日起10年有效;

新式样专利(外观设计):登记制,专利权自申请日起12年有效

第三章 申请国际专利应签署或提供的文件

1、委托书及委托合同

2、委托明细表、包括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名称)及地址(中英文);发明人姓名及地址(中英文);拟申请专利的类别;申请国别;原申请日、号、申请专利类别;是否要求优先;是否在申请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等。

3、原中国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受理通知书、原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权利要求书、附图及摘要)。

4、现有技术资料(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密切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等)。

第四章 申请 PCT 专利

1 、《专利合作条约》概要

《专利合作条约》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缩写 PCT) 于 1970 年 6 月 19 日签署,且分别于 1979 年、 1984 年和 2001 年修订。该条约建立了专利领域中的国际合作制度,规范了国际申请必须满足的形式要求。该制度为希望在多个国家获得专利保护的申请人提供了一种更加便利、更具成本效益途径。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申请人只要用一种语言向一个专利局 ( “ PCT 受理局” ) 提出一份 PCT “国际”专利申请,即可获得许多国家同时对发明进行的专利保护。任何缔约国的国民或居民均可提出 PCT 申请。截至 2003 年 10 月 15 日,共有 123 个缔约方。中国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 (PCT) 。

2 、通过 PCT 途径申请外国专利

2-1 、申请人可获得的好处

2-1-1 、对就某一发明在几个国家寻求保护的任何个人或公司 ( “申请人” ) 来说,使用 PCT 意味着节省时间、工作量和资金。

2-1-2 、使用 PCT 还帮助申请人在国家阶段程序中决定,是否在各个国家专利局继续进行该申请的处理程序。

2-1-3 、上述节省主要源于下述事实:根据 PCT 的规定,申请人在一个地方、以一种文字提交一份申请枣国际申请,并缴付一份起始费用,该国际申请即具有 ( 要符合后面所指出的某些条件 ) 一份国家或地区性申请的效力,如果没有 PCT ,申请人为此必须向每个国家或地区分别提交申请。

2-1-4 、申请人可在“最后瞬时”提出申请。由于 PCT 申请可用本国文字 ( 中文 ) 提交,因此,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期限的最后一刻提出申请。

2-1-5 、申请人可自申请日起 9 个月左右或优先权日起 16 个月左右 获得一份 检索报告 。申请人还可以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 28 个月内获得一份国际初步审查报告 ( 如果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了国际初步审查请求的话 ) 。申请人可根据上述两个报告所提及的现有技术资料,对本发明的专利性 ( 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 进行判断,并可对权利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 ( 如果必要的话 ) ,然后决定是否进入国家程序。

2-1-6 、与直接通过巴黎公约申请外国专利的途径相比较, PCT 申请可将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推迟 8 个月或 18 个月,这对于那些尚未作好准备的申请人来说无疑是有利的。此外,缴纳国家阶段的费用的时间也相应推迟 8 个月或 18 个月。

2-1-7 、 PCT 申请的缺点是专利审批时间长;程序复杂;易发生错误;总费用高于直接通过巴黎公约申请的外国专利。

2-1-8 、申请人可以在若干个受理局间选择受理其国际申请的受理局,比如当有两个或多个申请人,他们是一个以上缔约国的国民和居民时,或者当只有一个申请人,而他是一个以上缔约国的国民和 / 或居民时。

2-2 、通过 PCT 申请外国专利的要求

2-2-1 、 PCT 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对不同的指定国可有不同的申请人(细则 R ( 4 ) 5(d) )

至少有一个申请人的国籍或居所是 PCT 成员国

2-2-2 、国际申请的主题可以是什么 ?

国际申请必须是 保护发明 的申请。 PCT 包括提交发明专利、发明人证书、实用证书、实用新型和各种增补专利和增补证书 ( 参见条约第 2(i) 条 ) 的申请,因此提交不属“发明”范围的内的某些其它形式的工业产权的国际申请,例如,纯装饰性外观设计,是无效的。

产品侵权 几种 应对策略受到侵犯

一个比较分析,客观判断

专利权人认为自己的专利受到侵犯,你首先应该是其他的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认真对比分析判断对方的技术特点确实落入其专利保护的范围之内,以便确定是否建立专利侵权。专利权人往往高估了自己的专利,因此,为了避免误判的损失,该公司建议委托专业的专利律师进行分析,并提供客观,准确的法律咨询,让您恢复所造成的侵权损害赔偿,在诉讼过程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重新评估自己免受专利侵权诉讼

胜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专利手中的专利权是否真的有效,无可挑剔。在诉讼过程中,法院通常要求的颁发国家专利局提出的专利检索报告,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以确定该专利是否有效,以确定是否侵权成立。

三,二手前警告侵权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权人可以委托专业的专利律师发出了律师函,以侵权方,方侵权的侵权警告。

四,收集证据

专利权人确认他们的专利是有效的,建立专利侵权后,应尽可能收集侵权的侵权人的证据的使用诉讼程序的准备。

产品侵权咨询` 你好:

网络不是完全虚拟、可以无所忌发表言论的场所。有人误以为网络“自由天堂”,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不会有什么后果,这是错误的。根据法律规定,在网上发表诋毁他人或企业的言论是一种侵权行为,同样要承担责任。

关于淘宝知识产权侵权,某品牌比如耐克,耐XXXXXX克,属于侵权吗 如果您的描述仅仅是根据标题,不考虑图片、宝贝描述、属性,那这种标题可以认为不是侵权;

但是淘宝系统会自动审核采用这样的标题是否存在涉假情形,且很有可能直接以商品涉假为名进行处罚,要求您上传正品凭证;

祝愉快!

关于产品进口问题! 找贸易公司代理,或自己有进出口权,让报关公司去做。

一般你找他们询价,他们会给你讲流程和报价的。

商标被侵权之后,侵权商家生产的产品 一般官司都以能够调解为宜,你不能考虑给对方一段时间的商标特许使用权吗?他们使用完这些商标并给你一部分商标使用费。

产品被侵权怎么办 首先你应该明确被侵权产品的型号,属性,然后与侵权产品做对比,掌握证据!然后寻求专业机构进行咨询,比如小象知识产权等知识产权机构或者相关的律师事务所等,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确定好侵权状况,然后通过律师向侵权方下达你的意见,要求协商整改或者赔偿,不行再诉诸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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