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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来源:www.ahlulin.com   时间:2023-03-05 00:21   点击:67  编辑:邓梁   手机版

一、什么是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也在逐渐提高。目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粮食的质量安全更应重视,不仅要保证人们吃饱,更加要讲求吃好。不断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有助于提高粮食品质,保障源良安全。

二、粮油监测与生物有关吗

与生物有关。生物毒素确证检测技术主要应用于食用粮食的质量检测工作中,粮油检测作为重要的技术手段,在监督粮油食品安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粮食验质员的职责是什么

1、质量检验站在局领导下,在本县范围内全面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质量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

2、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安全、放心的粮油食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承担储备粮的质量定期检查、市场粮油产品的质量监管、监测、原粮卫生调查和品质测报以及粮食交易的公平性认证。

3、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方针,为地方政府和执法监督部门加强粮油产品质量管理,提供粮油产品准确、公正、权威的检测数据服务。

四、食品检测能力范围都有哪些大类,又检测哪些项目

按技术领域划分:

1、常规理化检测:蛋白质、脂肪、水分、灰分、盐含量等等

2、仪器检测:食品添加剂以及违禁物质等,例如:维生素B、A,胡萝卜素等

3、微生物检测:致病菌及常规微生物,例如:菌落总数、酵母、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4、转基因检测:动物源性成分、转基因物种鉴定、毒素类检测等

按产品划分:

肉制品检测,乳制品检测,农产品检测,粮油检测等产品

理化指标,营养成分,重金属含量,添加剂,微生物以及致病菌这几大类,涉及农药的还要检测农残

五、如何识别掺假的食用油 鉴别掺假食用油的方法

沟油旦流入市场消费者要官鉴别根据经验真假食用植物油般通看、闻、尝、听、问五面即鉴别

看:看透明度纯净植物油呈透明状产程由于混入碱脂、蜡质、杂质等物透明度降;看色泽纯净油色产程由于油料色素溶于油油才带色;看沉淀物其主要杂质

二闻:每种油都各自独特气味手掌滴两滴油双手合拢摩擦发热仔细闻其气味异味油说明质量问题臭味能沟油;若矿物油气味更能买

三尝:用筷取滴油仔细品尝其味道口带酸味油合格产品焦苦味油已发酸败异味油能沟油

四听:取油层底部油两滴涂易燃纸片点燃并听其响声燃烧响声合格产品;燃烧且发吱吱声音水超标合格产品;燃烧发噼叭爆炸声表明油含水量严重超标且能掺假产品绝能购买

五问:问商家进货渠道必要索要进货发票或查看食品卫监督部门抽检测报告

另外:利用金属离浓度与电导率间关系通检测油电导率即判断油金属离量实验表明潲水油电导率级食用油5倍至漆倍由准确识别潲水油

附:辨别真假食用油:

色泽:般高品德食用油色彩浅低品德食用油色彩深(香油除外)油色泽深浅其品种同使同品位油色彩略区别加工劣质油比合格

食用油色彩要深;

二气味:同品种食用油其奇特气味

都酸异味;

三沉淀物:高品德食用油沉淀悬浮物黏度较

四透明度:般高品德食用油透明度浑浊油水或油脂产变质或掺假油脂油质浑浊透明度低;

沟油味道色彩都难除掉并且沟油宾馆酒楼煤油、洗洁精、辣椒等混起重气味

种气味用般技巧易掉沟油与菜、红辣椒等混起黑、红甚至别色彩混起难提纯况且制售沟油般没能力

进行高科技深加工

鉴于辨

沟油首要握几点:

食用油清亮光泽沟油浑浊黏稠色比暗;食用油香味沟油则异味;食用油食物锅马沸腾沟油沸点太低食物锅要等较光阴才反应沟油经粗加工再精加工通蒸馏、滤提炼勾兑、加香掺入散装食用植物油其外表色彩味道都难直观辨认

建议消费者购置食用油超市或者规粮油经营单位购置购置要认清商标厂家、厂

六、南京市加强粮油批发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粮油批发经营管理,促进粮油市场有序流通,确保国家掌握足够的粮源,稳定市场,保障供应,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粮食储备局《关于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做好粮食批发企业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规定,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粮油和批发经营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粮油,是指稻谷、小麦、大米、面粉、油菜籽、二级菜油、二级豆油。凡将上述品种成批量出售给粮油经营者的,即为批发。第三条 适用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粮油批发经营的国有、集体企业,均须遵守本办法。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只能从事粮油零售业务,不能从事批发业务。第四条 管理部门

南京市粮食局是本市粮油经营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粮食局负责本地区粮油经营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南京市粮食局指导。第五条 经营资格

凡开办粮油批发经营业务的企业,除须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5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2、有固定的场地和经营门点,粮食仓容量不得少于750吨或10吨以上的油脂周转量;

3、有必要的粮油质量检测手段(包括委托法定检测单位检测);

4、常年保持一定的库存量,自觉承担市场供应等社会责任,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政策。第六条 资格审批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需在本市开办粮油批发经营业务的企业,都必须按规定分别向所在市、区、县粮食主管部门申请,经粮食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企业设立登记。

已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需增加粮油批发业务的,按前款规定经粮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市或市以上的企业,凡从事粮油批发经营业务的,都必须向南京市粮食局申请,由市粮食局统一审批。

2、区或区以下的企业,必须向所在区粮食局申请,由区粮食局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上报市粮食局审批。

3、县或县以下的企业,必须向所在县粮食局申请,由县粮食局审批,并报南京市粮食局备案。第七条 清理整顿

市、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粮食主管机关,在1995年一季度前对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粮油批发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按照粮食批发企业应具备的经营条件及资格审批程序予以重新登记,具备粮油批发条件的企业,准许继续经营,对不具备条件的应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第八条 对未重新登记或擅自批发粮油经营者的处罚

凡在限定时间内未重新登记或未经批准而擅自从事粮油批发活动的企业,一律按无照经营论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销售收入,并处以罚款。第九条 批发业务政策界限

已具备经营条件并经核准从事粮油批发经营的企业,在本市范围内(包括县、郊),凡国家粮食定购任务没有完成的,粮食市场不开放,除承担国家粮食收购任务的粮管所外,其余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到农村插手收购粮食,这些批发企业所需粮食必须到县以上粮食批发市场购买,严禁场外交易,如有违反,严肃查处。第十条 粮油质量管理

凡进入本市的粮油应接受南京市技术监督粮油产品质量检验站或受市技术监督粮油产品质量检验站委托的质检单位进行质量检验,严禁带有传播性虫害、病毒的粮油进入本市,严禁销售变质粮油产品。

批发经营的粮油,质量应与其明示的品种、标准、等级相符,不得在粮油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的粮油冒充合格粮油。第十一条 对违反粮油质量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技术监督、工商、物价、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依法处理。

对违反等级标准、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由粮油管理部门根据情况予以降级、降价处理;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粮油经营执照。第十二条 市场检查与监督

除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等执法部门外,粮油管理部门可对粮油经营活动进行检查,根据需要可由市粮食局统一制发检查证件。

凡经营粮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均应服从粮油管理部门的检查,并接受公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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